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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將針對狹小巷道進行通盤式檢討

  • 發布單位:花蓮縣消防局

  有關媒體報載本縣消防通道狹小巷道劃設無標準之問題,經查本縣消防局自102年係依照內政部函頒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及交通部運研所規定之「停車格位與禁停標線之劃設原則」責由道路管理機關(鄉鎮市公所)辦理,法規依據並未發生重大爭議。

 

  唯近期道路劃設主管機關在執行5米以上之道路時,狹小巷弄均雙面劃設紅線致影響民眾停車,經本府消防局、警察局、鄉鎮市公所、村里長及議員等實際現場會勘,居民及本府相關單位針對道路認定、寬度測量基準、開放單邊或雙邊停車認定、消防通道是否符合消防救災等問題產生爭議。

 

  經現場議員及在場單位決議由本府召集路權管理機關等跨局處(消防局、警察局、建設處、鄉鎮市公所)單位針對消防通道的管理、寬度的認定及列管的條件進行協商,以取得共識,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