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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籲請民眾於日常駕駛汽機車時留意潛在風險

  • 發布單位:花蓮縣消防局

  汽機車為民眾日常使用頻率最高的交通工具,據統計今(112)年截至10月底本縣轄共發生21件車輛火警事故,調查顯示,起火原因以車輛電氣因素造成案件最多,計有7件,菸蒂遺留次之,計有4件,所幸均未造成人員傷亡。

 

  汽車電源是利用電瓶為原動力,車架為回路之一部分,汽車之任何部位(不含非金屬部分)都是電氣回路,而使用燃料又屬易燃物,故極易引起火災。一般常因電氣裝置或配線引起火災之情形如下:

1、引擎蓋與電瓶間之保護層損壞,致使引擎蓋與電瓶正負極接觸,產生火花起火燃燒。

2、起動馬達起動過久,致電線熱負荷過大,使配線絕緣被覆融掉,引起短路火花。

3、電線各部份連接處鬆脫或掉落與車體回路搭鐵時,造成短路而起火燃燒。

4、電線配置過於雜亂或配線未予妥善固定,致汽車行駛中振動與車體接觸摩擦,致電線絕緣被覆磨損而造成短路起火燃燒。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汽車已成為現代人不可缺乏之代步工具,平時多注意下面幾點,就能降低車輛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1. 車內不擺放易燃物。
  2. 停車後留意車底及排氣管周圍,是否有易燃物。
  3. 不擅自加裝、改裝電子設備。
  4. 定期檢查線路、接頭是否有破損或鬆脫。
  5. 定期檢查汽車是否有漏油(漏油易因行駛中高溫引起燃燒)。
  6. 行駛中不隨意向外丟棄菸蒂(易有遭氣流吹至後方車斗蓄熱引燃物品之虞)。

 

  另部分車主會改裝LED或HID大燈,也許能夠提供良好的照明效果,卻很容易造成電路過載,都是潛在的風險。而即使做好這些檢查,如果遇到碰撞導致油管、油箱破裂,還是有可能起火燃燒。花蓮縣消防局呼籲民眾車上準備小型滅火器,發現引擎蓋起火冒煙、冷氣出風口冒煙、車內聞到燒焦味等狀況發生時,才能提供即時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