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安分隊接獲指揮科派遣一件秀林鄉銅門村榕樹的救護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案件,指揮科表示已提供線上指導CPR(DA-CPR),並同時派遣吉安分隊三人出勤(包含一位TP高級救護技術員)。
隊員蔡哲安、何尹慧生及陳泰佑到達現場,攜帶急救器材前往患者所在,發現患者仰躺於一樓家門口,正由家屬施行CPR壓胸。隊員何尹慧生對患者進行初步評估,患者意識為對痛沒有反應,同時評估頸動脈摸不到脈搏,此時立即施予徒手CPR,陳泰佑以AED進行評估為不建議電擊後,此時由隊員蔡哲安置入Igel輔助呼吸道,後續施用LUCAS自動心肺復甦機,隨後向家屬病史詢問,家屬表示發現患者時已倒臥在門口不知多久時間,即撥打119求救並接受線上指導急救患者。
將患者搬上擔架床推入救護車,隨後立即給予IV靜脈注射及給藥(bosmin),持續給予患者BVM正壓輔助呼吸、AED監測及LUCAS自動心肺復甦機急救。旋即駕吉安91車離開現場,患者於救護車上已恢復自發性血液循環 (ROCS),送達花蓮慈濟醫院後交由醫院人員進行後續治療。後續持續追蹤患者狀況,醫院表示患者已於8/1 CPC1康復出院並返家恢復生活。
消防局局長林文瑞表示,此次急救成功案件,除了指揮科線上即時辨識出患者於現場無呼吸心跳外,立即給予民眾線上指導急救措施,加上三人出勤實施高級救護技術,兩相配合下才會有更高的機率成功救回患者。有鑑於此,現場的儘早求救以及儘早實施CPR非常重要,必須在患者心肺功能停止4-6分鐘內儘早施予CPR,避免造成患者腦部損傷,才能有效提升患者急救成功率。花蓮縣消防局除不斷精進全體同仁的各項救護技術外,也在各場合宣導全民CPR,呼籲並教導民眾遇到心肺功能停止案件,早期的急救作為,是提升救活成功率的重要關鍵及學習CPR的重要性。